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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法和商城 > 产品展示 > 西药 > 其他疗效 > 盐酸金霉素眼膏
    通 用 名  盐酸金霉素眼膏
    药品编码  WY0686
    生产厂家  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
    批准文号  国药准字H19983006
    包装规格/件装量  2g(0.5%) (件装量:0 支)
    药品产地  
    控销区域  
    已售数量  14914
    原 售 价  ¥6.05
    挂 网 价  ¥0.00
    购买数量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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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有效期至  2025/11/3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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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商品名称: 盐酸金霉素眼膏 批准文号: 国药准字H19983006
    生产厂商: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包装规格: 2g(0.5%)
    产  地: 上市许可持有人: 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
  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及器械数据查询网址:https://www.nmpa.gov.cn/datasearch/home-index.html?79QlcAyHig6m=1652851479696#category=yp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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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药品说明书

      

    【药品名称】

    通用名称:盐酸金霉素眼膏

    英文名称:Chlortetracycline Hydrochloride Eye Ointment

    【成份】 本品每支含盐酸金霉素0.005克。辅料为凡士林、液状石蜡。 适应症 用于细菌性结膜炎、麦粒肿及细菌性眼睑炎。也用于治疗沙眼。 【用法用量】

    涂于眼睑内,一日1-2次,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。

    【不良反应】

    1.轻微刺激感。

    2.偶见过敏反应,出现充血、眼痒、水肿等症状。

    【禁忌】

    尚不明确。

    【注意事项】

    1. 急性或慢性沙眼的疗程应为12月或更长,眼膏可作为夜间治疗用药,以保持感染部位与药物接触较长时间。

    2. 少见,应用本品后可感到视力模糊。

    3. 应用时耐药菌株可过度生长。

    4.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。

    5. 本品仅限眼部使用。

    6. 涂眼前,注意清洁双手,管口勿接触手和眼睛,防止损伤和污染。

    7. 本品不宜长期连续使用,使用34日症状未缓解时,应停药就医。

    8. 若出现充血、眼痒、水肿等症状,应停药就医。

    9. 当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。

    10. 如使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。

    11. 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。

    12. 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

    【特殊人群用药】儿童注意事项:

     

  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:

    尚不明确。

    老人注意事项:

      【药物相互作用】 尚不明确。 【药理作用】

    本品作用机制为药物能特异性与细菌核糖体3S亚基的A位置结合,抑制肽链的增长和影响细菌蛋白质的合成。对眼部常见的革兰氏阳性细菌及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。

    【贮藏】

    密闭,在干燥的凉处保存。

    【有效期】 48个月。 【批准文号】 国药准字H19983006 【说明书修订日期】 20070430 【生产企业】 企业名称:新乡华青药业有限公司 生产地址:新乡市新郑公路21号桥南* 联系电话:0373-5604655 如有问题可与生产企业联系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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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售后保障

    服务说明:

    48小时限时达服务仅限四川省内,且指配送到区县第三方配送点自提;当日上午11:00前提交的订单(以订单出库后完成拣货时间点开始计算),夜里23:00前提交的订单(以订单出库后完成拣货时间点开始计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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